关于做好“多单位重复注册”疑似挂证人员核查工作的通知
苏建函建管〔2019〕238号
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(建委):
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推送的“多单位重复注册”疑似挂证人员名单(见附表)发给你们,并就做好信息线索核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“多单位重复注册”疑似挂证人员的核实认定工作,及时通知名单涉及的单位并督促整改。
二、名单所涉及的单位和注册人员应在2019年4月30日前整改完毕,并由注册单位负责将整改情况向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。其中,对不存在“挂证”情形的,由注册单位负责提交书面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,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佐证材料进行核实。
三、整改情况由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梳理汇总,并于2019年5月10日前报厅建筑市场监管处。
四、对逾期未整改的单位和个人,依法依规予以处理,具体处理方式为:
(一)对认定为“挂证”的人员,我厅将撤销其注册许可或者提请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其注册许可,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,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“黑名单”,向社会公布。
(二)对认定为违规使用“挂证”人员的单位予以通报,记入不良行为记录,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“黑名单”,向社会公布。
五、在核查工作中,单位或注册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理。
联系人:陈莹,电话:025-51868738,邮箱:jiangsujgc@163.com。
附表:“多单位重复注册”疑似挂证人员名单.xlsx
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19年4月19日